【48812】关于房子电梯井面积核算有关事项的告诉

  为进一步标准房子面积核算,一致核算口径,保证房产测绘作用的准确性和现时性,保护房子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依据《房产丈量标准》(GB/T17986.1-2000)、《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核算规矩》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房子建筑电梯井面积核算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电梯经过的一切楼层,不管该楼层是否停靠(运用),电梯井均按房子天然层核算面积,电梯井面积计入各分摊区域共有面积;电梯基坑和阁楼层电梯井不核算面积。

  (一)单一功用的高楼,不管电梯怎么停靠,电梯井面积计入幢共有面积,整幢一起分摊。

  1.规划规划不同功用区一起运用的电梯(即各功用区均有停靠),先按不同功用区各自所占的建筑面积份额分摊核算各功用区应承当的电梯井面积,再将承当的面积计入各功用区共有面积分摊至各产权单位。

  2.规划规划专为某个功用区服务,其它功用区不停靠的电梯,电梯经过的一切楼层电梯井面积计入该功用区共有面积,由整个功用区一起分摊(该功用区的楼层不管电梯是否停靠,均应一起承当相应的共有面积)。

  (三)为某一特定楼层或单元服务的电梯为专用电梯,该电梯所经过的电梯井面积计入特定楼层或单元的共有面积。

  四、本告诉下发后处理商品房预售答应的高楼,面积核算按本告诉履行;本告诉下发之前已同意预售的高楼,按原规则履行。拆迁安顿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不需要处理预售答应证的高楼,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批阅时刻在本告诉下发之后的,面积核算按本告诉履行,在本告诉下发之前的,仍按原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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